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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和县茨河省界-稻改河口段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安徽省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皖水规计函【2019】688号(批 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太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太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太和县境内 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概算1.744亿元。茨河长84.6km,流域面积1235k㎡。本次拟治理太和县茨河省界-稻改河口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河道排涝标准低,部分堤段堤身不达标; 堤顶防汛逍路不连续,通行不畅;部分穿堤涵闸毁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支流大沟淤积严重,部分跨沟桥梁阻水、结构老化损毁等。 2.3 招标范围:太和县茨河省界-稻改河口段及7条支流大沟,治理河道长度103.81km,其中:茨河干流长35.53km,支流大沟长68.28km.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茨河干满保与支流大沟长103.81km,加固茨河干流堤防长18.2km(左堤长8.5km,右堤长9.7km),新建茨河干流护岸长0.56km,护坡长1.1km,建设茨河堤顶防汛道路长24.66km,拆除重建茨河沟口涵闸4座,加固21座,拆除重建支沟桥梁32座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标段划分:根据工程的性质、特点,本次招标共分为 2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 5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信用等级(依据水利部或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6)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发售费500元;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票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10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产权交易大厅。(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上发布。 8.注意事项投标人文件下载等相关事项说明,具体按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定执行。 9.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招标人:太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太和县城健康路13号 联系人:高主任 电话:0558-866981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写字楼7楼 联系人:赵配双 电话:18656556563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和县茨河省界-稻改河口段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安徽省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皖水规计函【2019】688号(批 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太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太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太和县境内 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概算1.744亿元。茨河长84.6km,流域面积1235k㎡。本次拟治理太和县茨河省界-稻改河口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河道排涝标准低,部分堤段堤身不达标; 堤顶防汛逍路不连续,通行不畅;部分穿堤涵闸毁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支流大沟淤积严重,部分跨沟桥梁阻水、结构老化损毁等。 2.3 招标范围:太和县茨河省界-稻改河口段及7条支流大沟,治理河道长度103.81km,其中:茨河干流长35.53km,支流大沟长68.28km.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茨河干满保与支流大沟长103.81km,加固茨河干流堤防长18.2km(左堤长8.5km,右堤长9.7km),新建茨河干流护岸长0.56km,护坡长1.1km,建设茨河堤顶防汛道路长24.66km,拆除重建茨河沟口涵闸4座,加固21座,拆除重建支沟桥梁32座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标段划分:根据工程的性质、特点,本次招标共分为 2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 5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信用等级(依据水利部或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6)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发售费500元;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票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10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产权交易大厅。(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上发布。 8.注意事项投标人文件下载等相关事项说明,具体按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定执行。 9.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招标人:太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太和县城健康路13号 联系人:高主任 电话:0558-866981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写字楼7楼 联系人:赵配双 电话:186565565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