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市政道路智能交通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pg电子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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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凤阳县市政道路智能交通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凤阳县市政道路智能交通提升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ggzy-h2019017/ czcg201909-059-01                          

2、项目名称:凤阳县市政道路智能交通提升工程设备采购                         

3、项目单位: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270万元

6、最高限价:270万元

7、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包

8、数量: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9、项目基本概况:凤阳县市政道路智能交通提升工程设备采购,主要为900万卡口高清摄像机、计时器、云存储系统等相关设备采购及后期维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以开标当月往前推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 “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8、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9、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9617 201992790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招标文件等领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下载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927900

2、开标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融媒体中心西附楼)第二开标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15212093317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千城大厦七楼

联系人:陶中义   

电话:18555111212 

七、其它事项说明

八、公告期限

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投标保证金:  万元,上述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1)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号:175231048115

2)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号:1313072138000168787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市政道路智能交通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可简写)投标保证金。

注: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十、其他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的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查询。网址: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5c0568a-820a-4e86-809e-0ee8186a80f1&categorynum=004001001。联系电话: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4009980000 2)、技术咨询:0550-3801701 3)ca锁使用问题处理:400-880-4959 4)ca锁办理问题处理: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投标报名栏目>“企业报名、下载文件及项目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4001002

3.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pg电子官方网站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4.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如出现投标人相关序列码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5.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投标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6.投标单位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办理。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网址: 因未及时办理ca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各投标单位开标时,务必携带本单位ca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8.本项目投标单位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pg电子官方网站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单位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3801701

9、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

10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后不强制要求投标人继续参加开标,如因投标人未继续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自负,投标人未继续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评标结果。

11、招标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家数少于10家(含),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投标人家数大于10家,则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12、关于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审查:

若投标人家数少于10家(含),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同步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进行网上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

若投标人家数大于10家,则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进行网上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重要说明: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禁止使用相同mac地址进行投标报名,一经发现,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7.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8..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9.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企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1..本项目不接受本市正在立案查处的企业投标;

12、投标企业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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