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首府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城南首府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1904-086-01
采购方式:公开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4月18日
采购日期: 2019年5月14日9时0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省亨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明光市招信路333号星光商贸城13幢
中标金额: 肆佰捌拾贰万伍仟肆佰玖拾柒元整 (大写)(¥:4825497.00 元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卢炳利、胡波、秦贵坤、王家梅、黄鹤
采购人名称:明 光 众 鑫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地址:明光市
联系人:刘主任 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152550753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福州路千城大厦7楼
项目负责人:朱莉 联系电话:15385145152
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标准计取,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 / 元 ):45603.97 元
公告期限: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16日(3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福州路千城大厦7楼 ,联系电话:1538514515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明光市政务中心16楼1605办公室,联系人:江主任,联系电话:0550-802235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明 光 众 鑫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附件:
项目评标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