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包河区s1510地块项目主体总包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建发包河区s1510地块项目主体总包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hf-gc-2018-092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11月12日
建发包河区s1510地块项目主体总包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特一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亿肆仟叁佰柒拾柒万捌仟陆佰肆拾柒元伍角柒分(¥343778647.57)
项目经理:姜海华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中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与南二环交口新城国际d座20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亿肆仟肆佰柒拾叁万肆仟伍佰贰拾捌元肆角整(¥344734528.40)
项目经理:黄亚丽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纯银、王堂勇、李斯、乔振华、王宁
招标(采购)人名称:建发房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华润大厦b座39楼
联系人:王先生
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182060520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773号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9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866163240
公示期: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