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经开区2018-2019年绿化养护工程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凤阳经开区2018-2019年绿化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czcg201807-072/zfcg-f201806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6日
开标日期:2018年07月27日09时0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大道西侧珍珠集团总部办公楼5-501室
中标金额:贰拾柒万圆/年(大写)(¥:270000元/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清华、马刚、孙明华、章朋成、黄海涛
招标人名称: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合蚌路7号
联系人:金主任
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15955063270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773号恒生阳光城8#写字楼905室
项目负责人:陶中义 联系电话:18555111212
收费标准:评标专家费据实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4500元的按4500元收取。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2850元):7350元
公告期限:2018年07月27日至2018年07月31日(3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合蚌路7号,联系电话:1595506327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