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thcg170121 |
项目名称 |
太湖县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
采购人 |
太湖县环境保护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1)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太湖县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实施方案》对太湖县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切实掌握太湖县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林草地和污染企业(含工业园区)及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地、采矿区及周边、尾矿库及周边、历史污染区、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场地及周边、果蔬菜种植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及污水灌溉区、大型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的潜在污染信息、风险水平和空间分布。依据目前国内现行有效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及行业内部规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环发[2008]39号),参考国内外相关土壤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划分土壤污染风险等级,建立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 (2)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地块基本信息、疑似污染地块是否为污染地块的明确结论等主要内容,并附具采样信息和检测报告。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地块基本信息,土壤污染物的分布状况及其范围,污染原因分析,以及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污染的影响情况等主要内容,并附具采样信息和检测报告。全县土壤环境调查分重点区域土壤调查评估和农用地污染调查评估,重点区域土壤根据筛选,共布设31个调查点位;农用地土壤调查共布设12个调查点位,具体点位布设分别见附表1、2。 (3)在现状调查基础上,划分土壤污染程度等级,结合印染、电池、化工、危废处置等行业污染特征,分析主要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场地污染现状,开展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应当包括地块基本信息、应当关注的污染物、主要暴露途径、风险水平、风险管控以及治理与修复建议等主要内容。 (4)结合土壤污染现状调查、资料分析(包括全县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的分布、历史沿革情况、污染企业数量、各类重金属排放情况、污水设施建设情况、排污口情况等),完成数据信息收集与录入,建立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在以上工作基础上编制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调查与评估报告。 (5)太湖县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完成后中标方向采购人书面提交《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调查与评估报告》(电子版1份、纸质版10份),太湖县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与安全性划分(电子版1份、纸质版10份),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电子版1份、纸质版10份),太湖县土壤样品库1套,太湖县土壤环境质量分布图册(含电子版)、太湖县土壤环境现状评估图册(含电子版)、太湖县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和太湖县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成果展示视频各1套,《其中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调查与评估报告》和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技术审查。 |
包别划分 |
1个包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地点 |
太湖县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本次招标所有内容并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
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的信用状况依据“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信息。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 |
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或安庆市范围内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单位,请尽快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申请加入投标企业诚信库,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aqzbcg.org/front_th/)“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4186020,联系人:赵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可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 17:30前登陆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pg电子官方网站的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8503300,qq:4008503300。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 2018 年 1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地点: 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
工本费(元) |
本项目工本费505元/套,于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项目开标后,投标人到代理公司领取收据。 |
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
采购人:太湖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3865196635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56-4160009 |
备注 |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投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按约定弃标的,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3、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工本费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5、本次采购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将在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进行查询,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更新、完善真实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
一、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项目规模:调查总面积为2040km2,主要服务内容为太湖县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评估,并编制《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调查与评估报告》等工作。
为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努力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政秘〔2017〕29号)和《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太政秘〔2017〕54号)精神,开展太湖县土壤污染防治调查和评估,并编制《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调查与评估报告》。摸清太湖县土壤环境状况,掌握土壤污染情况,是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对策,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前提。
2.1工作依据
(1)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6〕31号);
(2)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 9号;
(5) 《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环办〔2014〕89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253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2008]87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02]74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2002]77号);
(12)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环发[2013]46号)》;
(13)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14) 《关于发布<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78号;
(15) 《关于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1643号);
(16) 《关于开展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布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6】1号);
(17) 《关于征求<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土壤函【2017】61号);
(18) 《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188号;
(19)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20)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宜政秘〔2017〕29号);
(21) 《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太政秘〔2017〕54号)
(22)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
(23)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技术规定》
(24)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分析测试技术规定》
(25) 《》
(26)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
(27)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
(28)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北京市环保局2009);
(29)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北京市环保局2011);
(30)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
(31)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
(32)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33)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环保部2008);
(34) 《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 珠江三角洲》(db44/t1415-2014);
(35) 《us epa regional screening level [rsl)]summary table》(美国环境保护署九区筛选值(rsl),2013年5月更新);
(36)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37) 《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 2008-01);
(38)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39) 《地下水质量标准(报批稿)》;
(40)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 12999-91)。
(41) 《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2016年12月29日;
(42) 《太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3) 《太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44) 《太湖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45) 《太湖县“十三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1)工作目标
①按照底线思维、有限目标、风险管控的原则,系统、准确地调查太湖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查明全县区域,特别是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饮用水源保护区、历史污染区、疑似污染地块等重点区域和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其原因,评估其土壤污染风险,确定土壤环境安全级别,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奠定技术基础。
②通过本次调查评估工作,加快推进安庆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企业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实施土壤污染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为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提供基础支撑。此外,项目实施也将进一步促进安庆市土壤环境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2)工作内容
①太湖县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估
②太湖县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与安全性划分
③太湖县土壤样品库建设
④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状况调查与评估数据库
⑤编制《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调查与评估报告》
⑥成果总结和经验共享
(3)采样要求和质量保证
a.建立健全土壤监测质量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及国家监测总站下发的《2013年土壤环境质量试点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中有关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全程各项操作技术和质量控制活动的规范性和完备性。具体要求如下:
b.土壤样品采集制备、运输前处理、监测等均需满足《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及《2013年土壤环境质量试点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有关的质控要求。采样记录、样品交接记录、前处理记录、分析记录、数据处理、报告等归档记录齐全。建立土壤样品档案,保证每个样品都可以进行再现性的样品复测;土壤样品的实验室分析应使用指定的分析方法,承担该项目的实验室需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范围及限制要求。
表1 土壤样品实验室分析测试方法
序号 |
项目 |
样品制备方法 |
样品前处理方法 |
分析方法 |
1 |
ph值 |
风干研末20目 |
水浸提 |
玻璃电极法 |
2 |
阳离子交换量 |
风干研末20目 |
蒸馏、离心、乙酸铵交换 |
乙酸铵法(滴定仪) |
3 |
镉 |
风干研末20目 |
四酸消解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4 |
汞 |
风干研末20目 |
1 1王水消解 |
原子荧光法 |
5 |
砷 |
风干研末20目 |
1 1王水消解 |
原子荧光法 |
6 |
铅 |
风干研末20目 |
四酸消解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7 |
铬 |
风干研末20目 |
四酸消解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8 |
铜 |
风干研末20目 |
四酸消解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9 |
锌 |
风干研末20目 |
四酸消解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10 |
镍 |
风干研末20目 |
四酸消解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11 |
锰 |
风干研末20目 |
四酸消解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12 |
钒 |
风干研末20目 |
四酸消解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13 |
钴 |
风干研末20目 |
四酸消解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14 |
银 |
风干研末20目 |
四酸消解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15 |
铊 |
风干研末20目 |
四酸消解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16 |
锑 |
风干研末20目 |
1 1王水消解 |
原子荧光法 |
17 |
苯并[a]芘 |
新鲜土壤样品 |
加速溶剂提取 |
高效液相色谱法 |
18 |
有机氯农药 |
新鲜土壤样品 |
加速溶剂提取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
19 |
多环芳烃 |
新鲜土壤样品 |
加速溶剂提取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
20 |
二噁英 |
新鲜土壤样品 |
加速溶剂提取 |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仪法 |
c.每批样品每个样品分析时由分析者自行编入明码平行样,或由质控人员编入密码平行样,均做20%比例的平行样。
d.当项目无标准物质或质控样品时,可用加标回收实验来检查测定准确度。加标率:在一批试样中,随机抽取10%-20%试样进行加标回收测定。样品数不足10个时,适当增加加标比率。每批同类型试样中,加标试样不应少于1个。
e.针对测试项目,应制作准确度质控图。用质控样的保证值x与标准偏差s,在95%的置信水平,以x为中心线、x 2s作为上下警告线、x 3s作为上下质控线的基本数据,绘制准确度质控图,用于分析质量的自控。
f.所有数据乙方须全部提供原始监测报告的复印件。
g.所有数据乙方须提供正式监测报告原件。
h.每批次试验样品中编入一个以上的密码标样同步完成试验(甲方购买,乙方付费)。
i.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随机开展某个样品批次的同步平行对照试验(甲方委托,乙方付费,每批次测定样品选定同步平行样1个)。
(4)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划分土壤污染风险等级,建立数据库。
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太湖县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实施方案》对太湖县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切实掌握太湖县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林草地和污染企业(含工业园区)及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地、采矿区及周边、尾矿库及周边、历史污染区、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场地及周边、果蔬菜种植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及污水灌溉区、大型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的潜在污染信息、风险水平和空间分布。依据目前国内现行有效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及行业内部规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环发[2008]39号),参考国内外相关土壤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划分土壤污染风险等级,建立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数据库必须符合国家或省环保主管部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地块基本信息、疑似污染地块是否为污染地块的明确结论等主要内容,并附具采样信息和检测报告。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地块基本信息,土壤污染物的分布状况及其范围,污染原因分析,以及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污染的影响情况等主要内容,并附具采样信息和检测报告。全县土壤环境调查分重点区域土壤调查评估和农用地污染调查评估,重点区域土壤根据筛选,共布设31个调查点位;农用地土壤调查共布设12个调查点位,具体点位布设分别见附表1、2。
在现状调查基础上,划分土壤污染程度等级,结合印染、电池、化工、危废处置等行业污染特征,分析主要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场地污染现状,开展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应当包括地块基本信息、应当关注的污染物、主要暴露途径、风险水平、风险管控以及治理与修复建议等主要内容。
(5)开展成果总结汇总,提交专题报告、数据库、样品库、调查评估图集、视频展示材料等相关成果。
中标方向采购人书面提交《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调查与评估报告》(电子版1份、纸质版10份),太湖县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与安全性划分(电子版1份、纸质版10份),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电子版1份、纸质版10份),太湖县土壤样品库1套,太湖县土壤环境质量分布图册(含电子版)、太湖县土壤环境现状评估图册(含电子版)、太湖县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和太湖县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成果展示视频各1套,其中《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调查与评估报告》和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技术审查。
样品采集方案规划和分析主要参考我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土部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技术规定》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分析测试技术规定》),样品分析必须送至通过cma认证的实验室。
(1)项目人员配置表应包含项目负责人、主要项目人员学历、曾经参与过的项目介绍;且标书上确定的各项目人员必须全程到场开展工作,如果替换人选必须是同等人才且须经甲方同意。
(2)项目进度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与分析、调查监测方案制定、现场采样与勘查、实验室分析、检测结果评估分析、制定治理措施、《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调查与评估报告》编制、配合甲方完成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工作范围内有关的评审、批复等过程安排);
(3)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与分析、调查监测方案制定、现场采样与勘查、实验室分析、检测结果评估分析、制定治理措施、编制《太湖县土壤环境基础调查与评估报告》、配合甲方完成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工作范围内有关的评审、批复等过程安排),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免费的;
在此项目开展过程中,必须遵守我国现行的有关专业的规划、规范、标准和法规。
(1)本工程的土壤调查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文。
(2)承包人在土壤调查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发包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3)在土壤调查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承包人应采取新的标准或规范开展工作。
(4)承包人在土壤调查工作中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以及本合同。
二、验收
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依据项目内容和进度共同实施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附表1:重点区域点位布点数量表
调查点名称 |
所在地/所属流域 |
所在区域中心点坐标 |
点位数 |
|
经度 |
纬度 |
|||
原大石乡大明村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遗留用地 |
大石乡大明村 |
/ |
/ |
1 |
/ |
/ |
1 |
||
原大石乡田祥嘴村小型电镀企业遗留用地 |
大石乡田祥嘴村 |
/ |
/ |
1 |
/ |
/ |
1 |
||
安徽三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
大石乡大石岭村 |
116.4467 |
30.2605 |
1 |
新仓镇红合养殖小区 |
新仓镇惠民村 |
116.4228 |
30.4424 |
1 |
原新仓镇驼龙山水泥厂周边农田 |
新仓镇 |
116.3813 |
30.3979 |
1 |
116.3850 |
30.4029 |
1 |
||
原太湖县链条厂 |
太湖县老城 |
116.2647 |
30.4373 |
1 |
原太湖县造纸厂 |
太湖县老城 |
116.2679 |
30.4388 |
1 |
原安庆市凯达钼业有限公司 |
晋熙镇刘羊村 |
116.3448 |
30.4840 |
1 |
116.3452 |
30.4837 |
1 |
||
116.3453 |
30.4841 |
1 |
||
原太湖县五金厂 |
新城长河路 |
116.2872 |
30.4382 |
1 |
原太湖县卓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太湖经济开发区 |
116.3352 |
30.4513 |
1 |
安庆富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116.3434 |
30.4558 |
1 |
|
太湖嘉源纺织工业有限公司 |
116.3285 |
30.4537 |
1 |
|
太湖亚太精化有限公司 |
116.3424 |
30.4518 |
1 |
|
太湖县老垃圾填埋场 |
晋熙镇 |
116.3321 |
30.4372 |
1 |
116.3318 |
30.4388 |
1 |
||
太湖县新垃圾填埋场 |
晋熙镇 |
116.3413 |
30.4368 |
1 |
116.3421 |
30.4378 |
1 |
||
太湖县北中镇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
北中镇 |
115.8926 |
30.6370 |
1 |
115.8971 |
30.6389 |
1 |
||
海生态万头生猪养殖基地 |
江塘乡 |
116.3066 |
30.3543 |
1 |
太湖县大山特种纸厂 |
天华镇马庙村 |
/ |
/ |
1 |
|
晋熙镇程岭村 |
116.3012 |
30.5405 |
1 |
牛镇镇与岳西店前镇工业集聚区接壤处河道两侧 |
牛镇镇 |
116.0325 |
30.6831 |
1 |
116.0310 |
30.6856 |
1 |
||
新仓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点 |
长河流域 |
116.4107 |
30.4331 |
1 |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点 |
花亭湖 |
116.2448 |
30.4652 |
1 |
合计 |
31 |
|||
注:1、以上点位不含两个对照点位; 2、由于安庆市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在太湖县也进行了布点采样,因此在对调查结果进行处理与分析时,应结合安庆市采样点的数据一并分析。 |
附表2: 农用地土壤布点数量表
所处地区 |
区域类型 |
点位类型 |
经度 |
纬度 |
监测点位数 |
百里镇中河村 |
耕地 |
基础点位 |
115.9567 |
30.6558 |
1 |
弥陀镇铁林村 |
耕地 |
基础点位 |
115.9570 |
30.5021 |
1 |
汤泉乡候六村 |
耕地 |
基础点位 |
116.1281 |
30.5642 |
1 |
天华镇马庙村 |
耕地 |
基础点位 |
116.1231 |
30.4389 |
1 |
晋熙镇天台村 |
耕地 |
基础点位 |
116.3012 |
30.5083 |
1 |
新仓镇金鸡村 |
耕地 |
基础点位 |
116.3846 |
30.4291 |
1 |
江塘乡江塘村 |
耕地 |
基础点位 |
116.3158 |
30.3542 |
1 |
徐桥镇新丰村 |
耕地 |
基础点位 |
116.3873 |
30.2834 |
1 |
黑河沿线灌溉区 |
耕地 |
污灌区 |
116.3719 |
30.4525 |
1 |
黑河沿线灌溉区 |
耕地 |
污灌区 |
116.3883 |
30.4540 |
1 |
黑河沿线灌溉区 |
耕地 |
污灌区 |
116.4010 |
30.4562 |
1 |
牛镇镇与岳西店前镇工业集聚区接壤处河道两侧 |
耕地 |
两县交界点 |
116.0170 |
30.6847 |
1 |
合计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