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安徽盛唐等两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请备案的通知
建价[2014] 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造价总站《关于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和咨询业务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造资[2011]18号)、安庆市建委《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宜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质发[2010]108号)文件及相关工程造价资质管理规定,现将符合备案条件的两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站资质科联系,办公电话:5593563。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备案表
2014年6月9日
抄送:省造价总站、市城乡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