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作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省,该省对这项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日前,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伦专门就抓好这项工作作出批示。为推动工作进一步深化,吉林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明确了项目信息公开的范围,规定省本级投资额度500万元、市(州)投资额度300万元、县(市、区)投资额度100万元以上非涉秘密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实行省、市、县分级组织实施。 《实施细则》规定,6月底前,全省县以上政府具有项目审批和项目管理的政府各部门网站要全面设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链接和整合各部门建立的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初步完成全省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基本实现与全国对接。11月底前,县级以上政府普遍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信用档案,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基本达到全覆盖。 作为《实施细则》的配套措施,吉林省还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编码规范(试行)》,对项目编码规则、编码组成、监管业务系统代码作了详细规定。按照政府序列自然排序,对省直各项目审批单位逐一赋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建设项目所属行业进行分业赋码;按年度从001开始确定顺序代码。对项目划分为多个子项目,规定以父项目代码为前缀,追加新的子项目代码,并按照与父项目相同的规则生成。 为贯彻执行《实施细则》,切实完成提速目标,吉林省制定《全省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培训工作方案》,将开展大规模、全方位的业务培训。在此基础上,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