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华阳河湖西湖圩段治理工程施工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aqss-2017-171-2
发布日期:2017年8月9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松县华阳河湖西湖圩段治理工程已由 安徽省水利厅 以 皖水基函[2017]8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宿松县华阳河湖西湖圩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汇口镇
2.2 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华阳河湖西湖圩段治理工程,西起湖北省詹圩,东至北沿江一级公路,总治理长度8.85千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内容:整个工程全部建设任务(详见施工图纸)。
2.3 工程总投资:总投资约 2988万元,监理费500100元。
2.4 计划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及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gc-aqss-2017-171-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1.2、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
3.1.3、业绩要求:近5年有2个以上(含)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
3.1.4、信誉要求(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条件):
(1)投标人无因串标、骗取中标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以下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且在被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期限内:
①被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②被安庆市相关管理部门取消在全市范围内投标资格;
③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3)投标人一年内无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15分(含)以上的。
(4)投标人近3年(自2014年8月28日到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内:
①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中标公示结束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须出具无第(1)、(3)、(4)等三种情形的书面承诺函。
3.1.5、信用等级要求:企业信用档案已提交;按《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信用等级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网页截图证明。
3.1.6、总监资格: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担任类似工程的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 捌仟元人民币;须在2017年8月29日上午9:0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之一: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
账 号: 184243282529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或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审核通过的网员报名,未入库的单位请尽快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aqzbcg.org)或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aqzbcg.org/front_ss/)免费申报加入投标企业诚信库,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5.2 投标企业诚信库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8 月 9 日至2017 年8月 21 日前登陆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工本费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5.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 400 元/套,售后不退。
5.4 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评标过程中涉及到评审的资料,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查询的信息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录入、更新、完善真实信息,以免影响投标与评标。各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信息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诚信廉政承诺书》中的约定予以处理。
5.5 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投标电子平台发放,各投标人需通过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6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弃标的,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6.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注意事项
9.1 未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合格并在《安徽水利信息网》上公示的水利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9.2 监理标同类项目指:近五年(2012年8月28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监理费30万元(含)以上的 防洪工程、河道治理 项目。
类似项目指:近五年(2012年8月28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监理费30万元(含)以上的 堤防加固、水库、船闸、水闸、泵站项目。
10. 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松县华阳河湖西湖圩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宿松县汇口镇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35728556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叉口恒生阳光城8#写字楼6楼
联系人:代先生
电 话:18605655857
宿松县华阳河湖西湖圩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盖单位章)
2017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