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皖h5j—160116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24 日
一、招标依据
1、工程名称:宿松县九五公路(五里段)改建工程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县交通运输局
3、招 标 人:宿松县五里乡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宿松县五里乡。
2、建设规模:本项目原公路改建于上世纪末,为等外公路,现状路面为沥青碎石路面,路面宽度4.0米,路基宽度5-6米;现对老路沉陷坑槽进行反挖并回填级配碎石处理,再摊铺20cm水稳和22cm水泥砼面层;改建和拼宽段路面结构采用20cm级配碎石 20cm水稳碎石 22cm水泥砼面层,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路面及路面交叉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路面工程和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
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4、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含)的公路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两项资料必须同时提供),以原件为准,不能提供原件的业绩不予确认。
注:时间要求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上时间为准。
5、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
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壹拾万元整 人民币;须在2016年11月18 日上午9:0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之一: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宿松县支行
账 号:12851001040011817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宿松支行
账 号:1309080029200077977
按时并足额由其基本账户缴纳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提供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到账按无效标处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2016 年 10月 24 日至2016年 11 月1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2、地 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东北新城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556-7870239)
3、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宿松县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八、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松县五里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五里乡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叉口恒 生阳光城8#写字楼6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戴先生
电 话:18055665955 电 话:18855160353
宿松县五里乡人民政府(盖章)
2016年10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