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 l03160701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8日
1、工程名称:砀山县新政路绿化景观工程
2、招 标 人: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项目地点:砀山县
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内涉及的相关内容。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潜在投标人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潜在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4、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期间(开标当日起)的生产经营状态,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取消的状态,否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7、投标人近三年内(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不得有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及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方面的不良行为,否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不得有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及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方面的不良行为,否则将取消企业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投标人不得属于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不得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否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投标人近三年内(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否则将取消企业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如投标人违反以上所述6至11项内容参与投标,除给予各项中规定的处罚外,限制投标人在本地区一至三年的投标资格。
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 )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10月 28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砀山县招投标采购中心开标室(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1、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
2、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
3、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招标人: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所长 电话:1894996961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工 电 话:05613869682
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0557-225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