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皖h5j-16071-1号
发布日期:2016年8月 24 日
一. 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宿松县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庆市水利局安水农【2016】209号
3、招标人: 宿松县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管理处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龙潭村、三兴村
2、建设规模: 项目总造价约1500万元
3、计划建设工期: 180日历天
4、招标范围:龙潭村、三兴村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区(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2)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信用等级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造价500万元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土地整理、小型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业绩)。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项目,必须保证常驻现场。
4、企业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土地整理、小型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业绩)。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情况,该查询情况结果材料一并装入投标文件。(报名时不用提供,投标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相关业绩将在中标公示中进行公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贰拾肆万元人民币。须在2016年 9 月 13日 9时 00分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之一: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松县支行
账号:12851001040011817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宿松支行
账号:1309080029200077977
按时并足额由其基本账户缴纳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提供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到账按无效标处理。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 2016 年 8 月 24日至2016 年 8 月 31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2、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楼,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联系电话:0556-7870239)
3、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3)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无中标待建)工程和无质量、安全等被限制投标的承诺。(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松县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管理处
地 址:宿松县汇口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8565987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叉口恒生阳光城8#写字楼6楼
联系人:代先生
电 话:18855160353
宿松县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管理处 (盖章)
2016年 8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