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刘府镇2016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fy-g2016152 发布日期:2016年5月27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刘府镇2016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2、招标人: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刘府镇 2、建设规模:本工程凤阳县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有8条道路,农村道路通畅工程有12条道路(原老路加铺混凝土路面),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3、工程款付款方式: 3、每月按照已完工程量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90%,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4、计划工期: 90日历日 (自开工至竣工备案) 5、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建造师要求:有效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2、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5月27日17时后;清单控制价及图纸下载时间:2016年6月1日17时前。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贰拾柒万元(rmb:270000元),信用保证金:捌拾壹万元(rmb:81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财务室核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刘府镇2016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 号:188731051359 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1350555965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 0551-67193029 18656131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