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阜阳市莲花路安置区住宅产业现代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莲花路安置区住宅产业现代化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阜阳市莲花路安置区住宅产业现代化建设项目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阜阳市发改委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投资【2013】472号
1.5 招标人: 阜阳市益民安置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莲花路南侧、七里长沟路北侧、沙河路东侧、瑶池路西侧
2.2 建设规模:约40万㎡
2.3投资规模: 约7.2亿元人民币
2.4 计划工期: 600个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工程设计及施工。包括内容:
(1)安置区的场地使用规划方案设计、安置区内建筑、道路、绿化以及所有配套设施设计
(2)施工:各单体建筑、地下室施工、配套的附属用房(包括:商业用房、幼儿园、开闭所、配电房、公厕、垃圾中转站、社区服务和物业管理用房、门卫室等)、安置区内的全部消防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表。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筑设计甲级、规划设计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
3.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3.4 设计业绩: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须有以下业绩:
1)企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且单体层数不少于18层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房建项目设计业绩(含在建项目),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和相对应的图纸设计审查合格证。
2)设计负责人业绩: 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且单体层数不少于18层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房建项目设计业绩(含在建项目)。
3.5 企业施工业绩: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具有以下业绩:
3.5.1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10 万平方米,且单体层数不少于 18 层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房建项目施工业绩(含在建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和主体验收报告原件。
3.5.2项目经理业绩: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具有至少完成过一项以下业绩:
(1)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12 万平方米,且单体层数不少于 18 层的房建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2)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6万平方米,且单体层数不少于 18 层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房建项目施工业绩(含在建项目,但须保证开工前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施工合同原件、主体验收报告原件和开工前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3.6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厂业绩: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具有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 万平方米,且单体层数不少于 18 层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项目,须提供合同原件;须已在安徽省内设立住宅产业化预制构件生产基地,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厂的产能不少于20万立方米/每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注: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数量不得超过3家;
2)本项目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为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以联合体中牵头人施工企业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须符合上述第3.1、3.3、3.4条相关要求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符合上述第3.1、3.2、3.5条相关要求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联合体中的住宅产业化预制构件生产厂须符合上述第3.1、3.6条相关要求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时提供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合同。
3.8 外地企业进入阜阳市参加招投标活动,实行标后备案,按照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阜城进境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招管〔2012〕27号)执行。
3.9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经营状况正常,无基本账户处于冻结状态,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记录、无农民工上访的群体事件、无类似工程相关违约行为、无安全质量意外事故;在全国范围内无省、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5年 月 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__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中国采购招标网
7.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阳市益民安置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李印兰
电 话: 0558-2165216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徽州大道773号恒生阳光城8#写字楼905、605、606室
联 系 人: 沙继志
电 话: 13605696603
电子邮箱: 553266915@qq.com
2015年 8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