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我方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天浦路3号)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
2、 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业主)委托具体负责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天浦路3号)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3号。
(2)项目规模及内容:天浦路3号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绿化占60%以上),有一个门卫室,一个办公楼,办公楼为4层,每层都有监控(院内监控也基本全覆盖),每层面积约350平方米(合计约1400平方米),没有电梯,共有领导办公室4间(尚有2间未启用),共4个会议室(1个大会议室约70平方米,3个小会议室各约35平方米)。主要服务内容有:
a.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b.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线、空调、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
c.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d.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以及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e.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f.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g.根据业主单位合理要求及工作开展需要,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3、服务期:壹年(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日期起算)。
4、估算服务费用:人民币80万元。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8)投标人具有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企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9)投标人拟委派的物业项目经理须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全国通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或南京市物业经理上岗证。2012年9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不低于10000平方米物业管理负责人业绩
(10)投标人近三年内(2012年9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不低于10000平方米物业管理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或存在资产关联关系都不得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也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6、公告时间及报名方法: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9月 15日至2015年 9月 21 日;集中报名时间:2015年 9月 21 日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119号丰盛商汇5号楼3楼307a室。
7、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仅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发售招标文件):2015年 9月21日下午14:00-18:00;领取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119号丰盛商汇5号楼3楼307a室。文件费用: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8、其它:
(1)本项目在接受投标申请人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能参与下一阶段的投标。
(2)投标申请人在现场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物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或南京市物业经理上岗证、2014年度财务报告(表)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在有效期内,并将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后装订成册。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软件大道119号丰盛商汇5号楼3楼307a室
联系人:陈玲 传真:(025)84592099
电话:(025)84592100
邮编: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