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潘村镇中心卫生院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14-1308
1.招标条件
明光市潘村镇中心卫生院园林景观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光市卫生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明光市卫生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明光市潘村镇。
2.2建设规模:约15691平方米;预算资金为110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明光市潘村镇中心卫生院园林景观工程,包括整理绿化用地、铺种草皮、栽植灌木、乔木、竹类、等其他绿化种植。(具体详见图纸及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入库详情请查询滁州招标采购网——会员专区专栏。会员入库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招标采购管理局312室,电话:0550—301901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不实行报名制度,投标人于2014年 10月 24日起自行在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委托人参会的);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对于滁州市(含县市区)属企业以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等原件到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对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明光市政务信息公开网明光市招标局()上发布。
6.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光市卫生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井超 联系人: 张丽
电 话:0550-8092035 电 话:0551-67193029
2014年 10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