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蓬莱仙洞景区购物长廊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台县蓬莱仙洞景区购物长廊建设工程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台县蓬莱仙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石台县蓬莱仙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实施地点:石台县蓬莱仙洞景区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66.23平米,现浇框架一层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说明)
2.5 标段划分:全部工程划分 1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 1 个合同标段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在建工程项目,且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
3.3其他要求:1.企业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2. 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被限制投标且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池州市以外企业需在池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石台县石台宾馆b楼205室。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及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出示: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人社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石台县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由石台县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未在石台县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应由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企业出具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出具的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被限制投标且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池州市以外企业须提供《池州市外来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书》。
注:以上证件须验原件,留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身份证上的姓名须与单位介绍信上的报名人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0月9日 15 时00 分,地点为 石台县石台宾馆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石台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7. 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台县蓬莱仙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台县蓬莱仙洞景区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恒生阳光城905
联 系 人:郝主任 联 系 人: 胡工
电 话: 0566--3295629 电 话: 1334914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