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m114-1234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明光市桥头镇汉塘高李一、二级电站工程建设项目
2、招标人:明光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明光市桥头镇汉塘高李一级电站含建筑工程(泵站枢纽工程、土方工程、进出水侧工程、砌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及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和施工临时工程。
明光市桥头镇汉塘高李二级电站含建筑工程(新建机房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泵站枢纽工程、土方工程、砌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及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和施工临时工程。
2、工程工期:45个日历天
3、工程质量:合格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本工程中标价:本工程控制价为 1061007.00 元,下浮30%后,以753204.90元(含35000.00元备用金,备用金不下浮)作为中标价;[其中:李一级电站以433129.90元作为中标价(含15000.00元备用金,备用金不下浮)。李二级电站以320075.00元作为中标价(含20000.00元备用金,备用金不下浮)]。
6、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注:每个电站单独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为小额工程类项目备选库水利水电工程类别中的企业
2、建造师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的建造师。
3、在滁州市招投标领域有不良行为,被滁州市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的小额工程备选库内企业,请于开标时间前携带投标函(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开标现场。
2、被授权人逾时到达的或者未达到指定地点的或未携带相关原件的投标单位,将不作为备选单位。
3、开标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11:00时
4、开标地点为:明光市祁仓北路与柳湾大道交叉口(祁仓路98号)安徽省明光工业园区管委会大楼第二开标室。
五、投标须知
1、备选库企业对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核对。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两日提出,如未提出即视同认可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中标后,不得放弃中标资格,否则将停止小额工程项目备选资格6个月,同时计入不良行为档案。
2、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日内按招标文件及投标函的相关内容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不得签订背离其实质性内容和其他协议。如因投标人原因3日内不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停止小额工程项目备选资格6个月,并计入不良行为档案。
3、中标价应是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工程的全部费用,包括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费及使用费,技术组织费等其它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中标价(综合单价较控制价同比例下浮,均扣除预留金)提交规范的投标文件一正两副(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下浮率自行调整综合单价)。
6、中标人需负责自筹一事一议村民自筹款9万元,具体咨询镇政府联系人(彭兵,0550--8802798)。
六、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款pg电子官方网站的支付方式
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且经业主确认后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全部竣工经省市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审计完毕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留10%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后没有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也应及时支付各方面的工资、费用及材料等款项,如有投诉拖欠,甲方将从下一次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投诉方,纳入乙方总工程款中决算。
2、工期延误处罚: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3000元。
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和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投标人在投标时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4. 合同价款及调整
4.1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和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4.2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内的单价及有关费用的报价,不再调整,一次性包干
4.3 如实际施工范围较招标范围发生变更,结算价=中标价±工程量变更×综合单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审定签证综合单价)±合理工程索赔。
4.4 工程量变更造价调整时,施工技术措施费不予调整,其他费用按投标报价执行。
5、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1)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
(2)合同价款调整的计价方法执行合同文本的通用条款。
七、招标费用
中标单位按皖价服[2007]226号文件交纳招标交易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按国家收费标准的80%交纳招标代理费。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八、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明光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彭兵
电 话:0550--8802798
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7193029
项目投标函
(注:该投标书需带至开标现场)
(招标人)
我公司已仔细阅读明光市桥头镇汉塘高李一、二级电站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我方愿以 元的投标总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其中:以 元的投标报价承包李一级电站工程的施工;以 元的投标报价承包李二级电站工程的施工】,在4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移交整个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公司如中标,将拟派 (建造师)担任本施工项目的负责人。
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 )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工程名称) 项目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开标会,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 授 权 人: (签字或盖章)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