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f2013115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8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咨询、设计单位选定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 凤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地方配套
二.工程招标最高限额:人民币168万元。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境内
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19座危桥改造设计内容,其中中桥2座,小桥17座,详见招标文件。
3.工程款付款方式:(1)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期完成后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设计价款的50%;(2)工程施工结束,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设计价款的90%;(3)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无利息)。
4.勘察设计工期:本次桥梁勘察设计将分批次进行,签订合同后按照业主单位书面通知确定。
5.招标范围:包括凤阳县危桥改造设计项目的19座桥梁及其附属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等工作。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公路或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具有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有丰富的桥梁工程设计工作经验,并且是单位在册的技术人员。
2. 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服务大厅栏目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3年11月28日 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 300 元。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壹拾万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信用保证金捌万元整。
投标担保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咨询、设计单位选定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施工图设计成果经通过施工图审查中心等相关机构的审核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六、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家好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855052798 联系电话:15209879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