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fy-f2013105
发布日期: 2013年12月10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石英砂生产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2、招标人:凤阳县水务局
3、资金来源:财政,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大庙镇
2、项目概况:鉴于凤阳县石英砂生产区微粉污染严重,河道淤积。为了维持凤阳县石英砂生产区河流最小生态流量,修复和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恢复原有河道功能,维护河流健康,实现人水和谐发展。本次招标对濠河林桥以上支流唐河、苗郢河和涧湾沟等水系进行综合治理规划设计,规划方案阶段提交的成果应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向有关部门申报项目的深度,后续成果达到相应阶段深度要求。
3、设计周期: 2013 年 12月 31日前完成。
4、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测量、编制规划方案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市场信用,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质;③工程咨询水利专业甲级资质;④测绘甲级资质;⑤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⑥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
2、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至今具有相同或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水系综合治理规划项目)。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将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按本公告规定现场递交投标报名资料并经审核合格的各投标单位领取。
2、本次工程招标采用实名制报名制度。
2.1报名时间:2013年 12 月 11 日至2013年 12 月 17 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节假日除外)接受现场报名。
2.2报名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773号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605室。
2.3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过2012年度年检);
3)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说明: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4、标书费:300元/份。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叁拾万圆(rmb:300000 .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3万元,信用保证金27万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石英砂生产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规划设计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承包单位(无息)。
六、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善川 联系人:吴工
电话: 0550-6721731 电话:0551-6719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