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七都镇清溪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pg电子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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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石台县七都镇清溪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七都村西门河二塘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石发改环资)2012(2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台县七都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石台县七都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实施地点:七都镇

2.2 建设规模:641970.64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在建工程项目,且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

3.3其他要求:1.企业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 投标人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市外企业需在池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07日至 2013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石台县东柱宾馆318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及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出示: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企业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人社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石台县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由石台县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未在石台县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应由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投标人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市外企业须提供池州市外来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书。

注:以上证件必须验原件,留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身份证上的姓名须与单位介绍信上的报名人相符。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石台县招标采购网(.stxzb.com)上发布。

6.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台县七都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台县七都镇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恒生阳光城903

邮    编: 245108                   邮    编:247000

联 系 人: 刘家伟                   联 系 人: 胡长军

电    话:  0566-6712760            电     话:13637126157

传    真:  0566-6712760            传    真: 0566-202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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