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信 息
项目编号 |
m113-2106 |
项目名称 |
明光市政务办公用房及四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项目地点 |
明光市政务办公用房及四中心办公楼 |
招标单位 |
明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投标资质 要求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营实力的一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相关培训的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办公楼管理经验的; 2、 具有5年以上管理经验,且具有管理过1家单个项目(每一项单体合同建筑面积)在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近3年无不诚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的赢利企业; 4、 通过iso9001:2008(国际质量体系)和iso14001:2004(国际环境体系),具有认证证书;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项目规模 |
投资估算约270万元/年 |
招标范围 |
明光市政务办公用房及四中心物业管理项目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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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内 容 | |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约70亩,总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详见招标文件。 |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
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 |
不实行报名制度。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3年10月12 日起在明光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中“明光市政务办公用房及四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依据招标文件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打投标担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来投标即可,无需现场报名)。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交纳。 | |
投标担保(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信用保证金贰拾伍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担保金额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打入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并确保在2013年10月30 日17时前到账,退还时按原帐户退还给投标单位。不接受汇票。投标担保须注明“明光市政务办公用房及四中心物业管理项目”字样。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作未提交投标担保处理。 收款单位: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明光市支行 银行帐号:1313082129300077006 |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邮箱,招标人将在2013年10月16 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明光招标采购网()网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因未上网查阅而由此造成的错投等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招标单位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13955087958 招标局联系人:吴桂江 联系电话:0550-22630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宝 联系电话:0551-67193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