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垃圾填埋场覆盖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g-h2016075
发布日期:2016年6月15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垃圾填埋场覆盖土采购项目
2、招标人:凤阳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凤阳县境内。
2、项目概况:凤阳县垃圾填埋场垃圾覆盖土(山皮石,碎石和砂土的比例为1:1),采购数量为1万m3;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付款方式:由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根据招标人实际使用量分期分批付款;
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7天内交货。
5、招标范围:
垃圾填埋场垃圾覆盖土(山皮石,碎石和砂土的比例为1:1)共计1万m3,需送至业主指定地方,具体运送时间,运送数量以业主通知为准,在收到业主通知7日内送达指定地点,投标单位自行勘查现场,本项目所需的装运费、机械费、燃油费等所有的项目实施工程中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投标人需综合考虑以上费用,不得单独立项;
6、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5月15日17:00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300元,开标现场缴纳。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陆仟 元(rmb: 6000 元);
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凤阳县垃圾填埋场覆盖土采购项目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4231141230
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中标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7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供货单位(无息)。
六、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人:孟工
电话:0550-2223651 电话:1560557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