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民国嘉山县志》影印本印刷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m116-2097
明光市档案史志局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民国嘉山县志》影印本印刷200套,欢迎合格投标人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需求
1、项目清单
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1-1 |
《民国嘉山县志》影印本印刷 |
一、用料: ①封面250g美国牛卡; ②扉页 (200g美国牛卡); ③正文80克进口高彩映画艺术纸。 注:每套志书配备手提袋及精品包装礼盒。 二、装订及工艺: ①古书装订(手工穿线); ②封面:烫黑金; ③前后加菲页; ④正文:四色。 |
200 |
套 |
每套共20册 |
1 |
1-2 |
精品包装盒 手提袋 |
外盒为进口布面,热烫,压凹裱4mm灰板内装,带环扣。 手提袋:250克牛皮纸,彩印。 |
200 |
套 |
|
每套分册及页码数量
目次 |
名称 |
页数 |
页面大小 |
第一册 |
采访概要 |
144 |
340*285mm |
第二册 |
地名一览 |
112 |
170*285mm |
第三册 |
疆域沿革 |
64 |
170*285mm |
第四册 |
职官自治区保甲 |
36 |
170*285mm |
第五册 |
大事记 |
60 |
170*285mm |
第六册 |
山脉水系 |
128 |
170*285mm |
第七册 |
人物上 |
74 |
170*285mm |
第八册 |
人物下 |
38 |
170*285mm |
第十册 |
科举表 |
66 |
170*285mm |
第十一册 |
教育 |
58 |
170*285mm |
第十二册 |
古迹上 |
132 |
170*285mm |
第十三册 |
古迹下 |
134 |
170*285mm |
第十四册 |
书目金石 |
74 |
170*285mm |
第十五册 |
食货志 |
116 |
170*285mm |
第十六册 |
诗文集抄 |
50 |
170*285mm |
第十七册 |
诗文集抄 |
76 |
170*285mm |
第十八册 |
诗文集抄 |
76 |
170*285mm |
第十九册 |
诗文集抄 |
43 |
170*285mm |
第二十册 |
诗文集抄 |
126 |
170*285mm |
合计 |
|
1607 |
|
2、项目内容
⑴承印商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志书影印本样品及扫描后的电子分页图片,通过对图片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和排版设计,印制出与样品一致、符合招标单位需求的产品。
样品图片
包装盒外观
包装盒内部
注:只有目次1的尺寸为340*285mm,其余为170*285mm。
内页图片(装订时需要对折后变成2页)
⑵承印商负责每校稿修改后的毛校工作,负责稿件及印刷后成品书的接、运、送,负责每次返回的校样认真改红、对红,力求准确无误,校样(不含毛校)以4次为限,每校均要激光照排、彩色打印装订。
⑶投标人可在招标前到档案史志局实地查看样品。地址:明光市政务新区东裙楼206室。
3、质量要求
⑴印刷字迹清晰,黑色均匀适度,书页无黑点,无缺字,无指印。
⑵页码装订无错漏、颠倒,无倒页、漏页,裁剪符合国家标准。
⑶纸质色泽一致,硬壳平整光洁不翘。
⑷装订精细,锁线松密适度,符合装订标准。
⑸彩色还原性好、套印准确,着墨均匀,彩页画面清晰亮丽。
⑹成品装箱,整本无破损。
⑺志书整体印制质量要达到《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规定的一等品质量标准。
4、印刷要求
⑴分4次彩印(不含毛校),分别是初校、二校、三校、终校样书各3套。正式印刷200套。
⑵双方签正合同后的编校排版周期为60天。编纂单位签字付印后,承印商应在35天内印刷装订完毕,送到明光市档案史志局验收合格后,印刷费凭票先支付给出版社,再由出版社支付给中标人。如印制质量不达标属不合格,由承印厂商免费负责重新印制。
5、控制价:本项目控制预算价为10万元。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一周后,供货方凭《供货验收书》及正规发票,招标人向供货方付款90%,10%作为质保金,1年后质量无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及经济实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出版社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专业图文编辑和设计能力。
4、投标人具有四色印刷机等印装设备。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提供虚假技术参数,应按投标产品的实际名称、型号填写真实技术参数值。如在评标时发现这种情况将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4、本项目为一个整包。
5、投标有限期:60个日历天。
6、报价时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pg电子官方网站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7、该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10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以上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8、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单位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包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和于“ 2016年 6月23日 15 :00时”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9、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2016年6月23日 15 :00时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祁仓路98号(祁仓路与柳弯路交叉口“三个中心”办公楼二楼)。
10、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 (祁仓路98号“三个中心”办公楼二楼)。
四、投标担保金
报价人随报价函缴纳投标担保金(人民币) 1000元,投标担保金采用现金缴纳,由采购人于报价现场收取(报价担保金需用信封密封且标明单位名称、金额等)。中标人的投标担保金在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担保金,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担保金当场退还。未缴纳担保金的报价无效。
五、资格审查
报价前,采购人组建的询价小组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4、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封入投标文件袋,(1—4项需同时单独手持原件);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审查结束后原件退还报价人。
六、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资质证明、质量和服务等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最低评标价法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价格相同的供应商将进行二次报价,按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2、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如需采购人配合,请与 明光市档案史志局联系:张固娟(0550-2276053)。
2、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3、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勘察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自行到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5、采购函答疑及澄清:如报价人对采购函有疑问,请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6年6月19日17:00时前发送至1400882129@qq.com(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采购人将以澄清公告形式于2016年6月20日 17:00 时前在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告,请各位报价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报价人自负。(询疑文件必须写明理由和建议条款,并且注明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明光市档案史志局
联 系 人:张固娟
联系电话:0550-227605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太凤
联系电话:18656556563
2016年 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