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m112-20105 | ||
项目名称 |
明光市卫生局皮肤病防治所彩色超声诊断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交货地点 |
明光市四山村医院学堂路13号( 交货时请提供此项目厂家产品授权书原件。) | ||
招标人 |
明光市卫生局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资格要求 |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均须具有以下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含壹佰万元);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产品是进口医疗器械的,还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和《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5、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1、ce认证或更高认证; 7、所有投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 ||
采购规模 |
采购预算额约为125.8万元。其中: 第一包:彩色超声诊断仪 1台,约38万元; 第二包:皮肤科治疗设备: 点阵激光治疗系统一套,约22万元; 第三包:电动诊断床dr 1台,约57万元;十二导联数字式心电图机 1台约2万元,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1台约6.8万元。 | ||
招标范围 |
(具体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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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内 容 | |||
开标时间:2012年12月0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
采购概况:本次招标采购为明光市卫生局皮肤病防治所电动诊断床dr、彩色超声诊断仪、皮肤科治疗设备-点阵激光治疗系统、十二导联数字式心电图机、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设备的采购,具体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 |||
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其中的一个包或多个包,但不能将一个包中的内容再拆开投标。投标人可以成为其中的一个包或多个包的中标人。 投标人应以包为单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标书封面注明所投包号。 |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款pg电子官方网站的支付方式 |
按招标文件规定 |
报名:不实行报名制度 | |||
投标担保要求: 第一包 投标担保叁万叁仟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为叁仟元整,信用保证金为叁万元整); 第二包 投标担保贰万贰仟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为贰仟元整,信用保证金为贰万元整); 第三包 投标担保伍万陆仟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为陆仟元整,信用保证金为伍万元整);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打入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并确保在 2012年12月3日17时前到账,退还时按原帐户退还给投标单位。不接受汇票。投标担保须注明“明光市卫生局皮肤病防治所彩色超声诊断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担保(第***包)”字样。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作未提交投标担保处理。 收款单位: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明光市支行; 银行帐号:1313 0821 2930 0077 006;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2年11月9日起在明光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按300元/投标人,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交纳,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丁井超 联系电话:0550-8092035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宝 联系电话:0551-7193029 招标局联系人:吴桂江 联系电话:0550-8151317 |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2012年11月18日17时前将疑问发至394582549@qq.com邮箱,疑问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具体联系人以及固定和移动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招标人将在2012年11月19日17 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明光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明光市招标局网站()、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hengtang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