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明光市城东新区明东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编号:m112—1033—2)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如下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1、招标文件第21页“附表二”即“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含人工费调整)”表中序号五“人工费调整” 修改为:总工日*18。
以下无正文
明光市人民政府明光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