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台县二水厂工程已由 池发改投资【2011】19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国债补助资金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石台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秋浦河新大桥东北侧(缘溪村岩下组)。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约16亩,规模为1.0万吨/日,本次招标为土建部分,建筑面积约2305m²。
2.3计划工期:240天。
2.4招标范围:二水厂外围墙、场地土方、厂区道路、挡土墙护坡、二级泵房、加氯加药间、吸水井、大门、机修间、取水泵房配电间、取水井、综合楼、组合叠池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企业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6月13日至 2012 年 6 月 19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和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近半年社保证明;外省(市)企业须提近两年(2010年1月1日至今)由企业所在地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证明开具时间必须为2012年5月10日以后);外省(市)企业必须持有池州市建筑管理处备案证书;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施工合同);企业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池备案企业由市人社部门出具,未在池备案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在石台县曙光西路城建3号门面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图纸6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上的姓名须与单位介绍信上的报名人相符。
4.4报名单位在报名期间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有关单位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7月5日15 时00分,地点为石台县东柱宾馆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石台县招标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7. 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台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储春华 程 平
电 话:0566—6024374 1895664577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长军 喻祥
电 话:13856910794 13637126157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 : 石台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012 年 6 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