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fy—h2012159 |
项目名称 |
凤阳县城乡建设局城区绿化护栏采购及安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合格投标人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生产或销售护栏资质的企业单位(以营业执照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采购规模 |
投资估算180万元。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一览表》 |
发布时间 |
2012年 4 月28 日 |
信 息 内 容 |
评标办法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
项目概况:城区绿化护栏6千米优质护栏,10千米简易护栏采购及安装,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款pg电子官方网站的支付方式 |
采购及安装验收合格半年后一次性付清。 |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城乡建设局城区绿化护栏采购及安装。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2年4月28日17时以后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 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2年5月23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 澄清公告栏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开标时间:2012年5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第一开标室 |
采购人:凤阳县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联 系 人:胡长军
电 话:15805506799 电 话:0551—2168036 2168035(兼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