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g2012050
发布日期:2012年4月20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百货公司职工安置房(香悦淮畔小区)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 凤阳县商务局
4、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凤阳县临淮关镇,濠梁西路百货公司仓库。
2、建设规模:6层框架结构,共8栋,总建筑面积约26564m²,总投资约4000万元.
3、本工程共计一个标段,分四期实施,每期2栋,工程分期单独签订合同。计划工期:每期(2栋)240天。
4、工程款付款方式:分期施工,分期付款。每期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第一笔回购款,第一笔回购款为合同价款的40%,造价审计后以审计决算价为准,并在第二笔回购款中进行调整;相隔12个月后支付第二笔回购款,第二笔回购款为(工程最终审计决算价×30% 审计决算后第一笔回购款应调整金额)×(1 10%投资回报收益);相隔24个月后支付第三笔回购款,第三笔回购款为(工程最终审计决算价×30%)×(1 20%投资回报收益)。
5、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不包括小区附属配套工程。小区绿化、道路及相关附属工程由主体工程中标单位施工,附属配套工程控制价另计,附属配套工程合同价按主体工程中标价等比例下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0日--2012年4月26日(每天8:30--11:30; 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前楼业务受理处
五、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
(2)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合格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原件报名时当场查验。
2012年4月20日--2012年4月25日接受电话报名,2012年4月26日在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前楼业务受理处集中报名。邮寄和传真概不接受,逾期视为放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5000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2、开户银行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财务室核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百货公司职工安置房(香悦淮畔小区)工程。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同样递交方式补齐。履约保证金在每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每期工程合同价占总合同价的比例等比例返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八、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商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新民 联系人:胡长军
电话:13866535560 电话: 0551—2168036 2168035(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