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凤阳县临淮中学教学楼后广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fy—g2012037)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控制价的问题通知如下,请各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原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须知,二招标文件16,16.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
现更改为“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49095.23元。”
原文件中“第二章 评标办法,第五节商务标评审,一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现更改为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649095.23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招 标 人:安徽省凤阳县临淮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