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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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凤阳工业园区路灯及配件采购和安装项目 | ||||
采购地点 |
招标采购人指定地点 | ||||
采购单位 |
安徽凤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资质及其他要求 |
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单位需具备路灯生产企业或其路灯生产企业授权的区域代理商; (开标时审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所投产品具有国家3c认证证书(开标时审查原件); 4、投标单位需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开标时审查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投标人可同时投一个或两个标段,也可以同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 | ||||
采购规模 |
投资估算95万元。 |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一览表》 |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17日 | ||||
信 息 内 容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项目概况:安徽凤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一批路灯及配件,详见招标文件。 | |||||
标段划分:2个标段。分别为:第一标段:高压钠灯路灯110套及配套设施;第二标段:太阳能路灯38盏。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款pg电子官方网站的支付方式 |
按招标文件规定 | ||
不论投标人投一个或两个标段,只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5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工业园区路灯及配件采购和安装项目。 开户银行1:凤阳工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凤阳建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凤阳县招标采购网()“ 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下载。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1年11月17日 17时以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1年11月2122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 澄清公告栏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