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山国家地质公园狼巷迷谷园区道路及附属工程改造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山国家地质公园狼巷迷谷园区道路及附属工程改造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 凤阳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狼巷迷谷园区,工程施工工期:40日历日
2、建设规模:凤阳山国家地质公园狼巷迷谷园区道路及附属工程改造工程,从园区大门口北侧50米处向南到园区停车场,长度约1140米,宽度5.5米;备用停车场连接道路,长度约105米,宽度8米;辅助游览步道,长度约250米,宽度3米。总面积7860平方米。另附两处13.2平方米水泥路面切割,压力管铺设,路面恢复。
3、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进度到50%时,付中标总价款的3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正常审计后,再付至审计决算价的90%进度款,余下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无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本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工程招标不再提前接受报名,不需要提交投标报名资料。
2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按照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所有内容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400元/份,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向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缴纳。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伍万元(rmb:5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山国家地质公园狼巷迷谷园区道路及附属工程改造工程。
开户银行1:凤阳工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凤阳建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5万元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向招标单位提交补齐。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东华路109号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773号恒生阳光城8#905室
联系人:黄 柯 联系人:胡长军
电话:18955066995 电话:0551-2168036 2168035(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