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201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配建项目和吴家嘴廉租房
二期工程(2)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河县201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配建项目和吴家嘴廉租房二期工程已由五河县发改委以五发改〔2011〕92号、〔2011〕93号、〔2010〕2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五河县花木王吴家嘴和旧县湾,本次招标工程建设规模共约50076.48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配建项目建筑面积约41256.48平方米,吴家嘴廉租房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8820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上6层。
本次招标范围为土建、水电安装(详见施工图纸),共分五个施工标段标段,具体标段划分为:
ⅰ标段:吴家嘴廉租房二期工程3#、4#、5#、6#、7#楼,建筑面积约8820平方米;
ⅱ标段:花木王公租房项目29#、30#楼,建筑面积约10560平方米;
ⅲ标段:花木王公租房项目31#、32#楼,建筑面积约10560平方米;
ⅳ标段:旧县湾公租房项目1#、2#、3#楼,建筑面积约8629.92平方米;
ⅴ标段,旧县湾公租房项目4#、5#、6#、7#,建筑面积约11506.56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08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完成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无其他在建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招标项目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中标后的外埠企业必须到五河县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6月 8 日至 2011 年6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2:30至 5:30 (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五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老县政府三楼)
联 系 人:朱永旺
电 话:0552-5035750
传 真:0552-503575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叉口恒生阳光城905室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胡长军 汪国富
电 话:13856910794 13856063955 (汪)
传 真:0551—216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