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ahst—hfz—2011004
发布日期:2011年5月19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安徽机电工程学校食堂(3)抗震加固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安徽省校安办
3、招标人: 安徽机电工程学校
4、资金来源: 校安工程专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安徽机电工程学校,工程施工工期:60日历日
2、安徽机电工程学校食堂(3)抗震加固工程,结构形式为2层框架结构(局部出屋面),建筑面积约为2500 m2
3、工程款付款方式:开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施工一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决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5%,其余5%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无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为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工程招标不再提前接受报名,不需要提交投标报名资料。
2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按照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所有内容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400元/份,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壹万元(rmb:1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安徽机电工程学校食堂(3)抗震加固工程。
开户银行1:凤阳工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凤阳建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招标单位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无息)
六、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机电工程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773号恒生阳光城8#905室
邮编:233100 邮编:230001
联系人:李保宏 联系人:胡长军
电话:13505551073 电话:0551-2168036 2168035(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