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实验中学图书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凤阳县实验中学
2、 采购人地址:凤阳县
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写字楼606室
联系电话:15209868388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凤阳县实验中学图书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zfcg-h2017128(czcg201707-225)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内容:凤阳县实验中学图书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文件。
三、定标日期及中标公告日期
1、 定标日期:2017年8月29日
2、 中标公告日期(3个工作日):2017年8月30日----2017年9月1日
四、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文化大道一期南花园村168号2号展厅22号
中标金额:贰拾玖万肆仟伍佰伍拾玖元整(294559.00元)
中标主要标的:见附件。
服务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联系人:王占发 联系电话:13515500194
采购代理机构:赵配双 联系电话:15209868388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监督人或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0-6367816。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采购人:凤阳县实验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