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程岭乡彭桥小学、东方小学食堂及柴田小学伙房工程
中标 公示
招 标 人 宿松县程岭乡中心小学
工程名称 宿松县程岭乡彭桥小学、东方小学食堂及柴田小学伙房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13年6月27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安徽东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袁刘红 投标
报价 423519.82元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宿松县振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龚周和 投标
报价 425121.04元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宿松县孚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安平 投标
报价 425121.00元
工 期 60日历天
公示时间 2013年6月28日08:00至2013年7月2日17:30
投诉方式 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就招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举报受理单位名称及电话:
宿松县监察局:0556-7816531
宿松县招标采购管理局:0556-7602002